学生评教实施办法
(试行)
一、评教目的
1.了解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情况,以科学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为我院教学运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通过评教信息的反馈,促进教师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提高我校整体教学质量与水平。
3.通过制度化的评教活动,培养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意识,鼓励学生关心并积极参与教学管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优良教风、学风、校风的形成。
4.学生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评奖和职称晋升时考核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评教范围
当学期在校为本科生上课(包括实验教学)的全部在编教师。
三、评教内容
(一)教学态度(占30%)
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2.备课充分,授课认真
3.尊重学生,教学相长
4.遵守纪律,严格要求
5.关心学生,热情耐心
6.高度负责,教书育人
(二)教学内容(占30%)
1.联系实际,论证适宜
2.概念准确,阐述清楚
3.讲授熟练,详略得当
4.内容丰富,条理清晰
5.观点新颖,重点突出
6.目的明确,因材施教
(三)教学方法(占25%)
1.课堂活跃,气氛融洽
2.启发引导,开拓思维
3.语言清晰,逻辑性强
4.板书工整,布局合理
5.手段先进,灵活运用
(四)教学辅导及考核(占15%)
1.作业适当,认真批改
2.课外辅导,排难解疑
3.考核公正,不徇私情
(五)总体教学评价
最高分为100分,学生可根据教师的综合教学情况给出具体分值。
(六)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各项目合计得分×70% + 总体教学评价得分×30%
四、评教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评教可分别采取测评表评教、网上评教及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测评表评教:由学院通过发放、填写和汇总《兰州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课堂教学评估表(学生用表)》,对本学期所有担任授课任务的教师进行测评。
2.网上评教:学生通过登陆教务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测评。
3.学生座谈会:由学院随机组织召开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本学期主要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议。
(二)评教时间
每学期进行一次,安排在期中考试以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
五、评教的组织和要求
1.学院统一负责全校学生评教的组织工作,各系负责本系学生评教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各系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积极做好学生评教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实施。
3.每个教学班至少应有85%以上的学生参与测评,方可视为有效评教。
4.为了保证学生评教工作的客观公正,在测评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当主动回避。
六、评教的步骤和程序
1.学院召开由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参加的会议,安排布置本院的评教工作。
2.各班主任负责召开班会,具体安排评教事宜,发放《兰州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课堂教学评估表(学生用表)》,要求学生认真、规范地填写,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
3.测评表评教结束后,由各学院(部)教学秘书统一汇总并填写《兰州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评教统计表》,将汇总结果报学院并存档备查。
七、评教结果及反馈
1.学院负责汇总每位教师所授课程的最后得分,并在全院分别进行排名。
2.各系将汇总结果反馈教师所在系,各系应将测评的最终结果通知任课教师本人。如教师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可到学院查询相关原始资料。
3.对于测评在全校排名前十位的教师,将在全校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教学奖、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和教书育人奖等奖项的评选。
4.对于测评不合格的教师,由学院组织教学督导进行听课,并会同教师所在系提出相应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于连续2次测评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授课资格。
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估表(学生用表)
2.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学年第学期学生评教统计表
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估表(学生用表)
学院(部):教师姓名:
课程名称:评价时间:年月日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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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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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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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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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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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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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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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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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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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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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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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2.备课充分,授课认真
3.尊重学生,教学相长
4.遵守纪律,严格要求
5.关心学生,热情耐心
6.高度负责,教书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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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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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在您认为恰当的等级下面打“√”,并计算出合计得分;
2.根据合计得分和总体教学评价得分计算出综合得分;
3.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填入相应栏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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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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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系实际,论证适宜
2.概念准确,阐述清楚
3.讲授熟练,详略得当
4.内容丰富,条理清晰
5.观点新颖,重点突出
6.目的明确,因材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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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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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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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堂活跃,气氛融洽
2.启发引导,开拓思维
3.语言清晰,逻辑性强
4.板书工整,布局合理
5.手段先进,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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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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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辅导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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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适当,认真批改
2.课外辅导,排难解疑
3.考核公正,不徇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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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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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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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分值×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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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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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教学
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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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分为100分,学生可根据教师的总体教学情况给出具体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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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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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70% + 总体教学
评价得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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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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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学年第学期学生评教统计表
院(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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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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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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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问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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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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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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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分析:
优秀(≥90分)人数人 ,所占比例%;
良好(80-89分)人数人,所占比例% ;
合格(60-79分)人数人,所占比例% ;
不合格(≤59分)人数人,所占比例%。
二、此表不够填写时,可另加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