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学科研年终考核加分细则(试行稿)
为了更好的促进我院教师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对在学院教学科研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贡献纳入年终考核加分项,以资鼓励。现结合学校关于加分项的具体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将具体加分细则制定如下:
一、教学科研工作任职加分核算标准
项目 |
双肩挑处级 |
教授委员会成员 |
系主任 |
分值 |
10 |
18 |
8 |
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者加分就高,不重复计算
二、教学奖励加分核算标准(不分等级)
荣誉称号(不分等级)(可累计计算) |
国家级奖 15 |
省部厅级奖10 |
学校级奖6 |
学院级奖3 |
教学名师奖 青年教师成才奖 “园丁奖”“三育人” 十佳优秀教学奖 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 多媒体教学竞赛 师德标兵 其它教学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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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各种项目加分核算标准(不分排名)
项目(可累计计算)(申报和申报成功可重复计算) |
国家级 |
省部厅级 |
学校级 |
教学成果 精品课程 科研课题 教改课题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 出版专著、教材 其它教学科研项目 参加学术会议 |
申报 8 |
申报成功 15 15 5 |
申报 5 |
申报成功 10 10 3 |
申报 3 |
申报成功 6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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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分工情况拿出总分值的分配方案。
四、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加分核算标准
荣誉称号(不分等级)(可累计计算) |
国家级奖 |
省部厅级奖 |
学校级奖 |
学院级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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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0 |
6 |
3 |
五、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申报加分核算标准
项目(可累计计算) |
国家级 |
省部厅级 |
学校级 |
特色专业 教学团队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重点学科申报 外出调研 其它申报 |
申报 8 |
申报成功 15 |
申报 5 |
申报成功 10 |
申报 3 |
申报成功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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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分工情况拿出总分值的分配方案。申报和申报成功可重复计算。
六、学生教学评教及科研排名加分核算标准
项目(可累计计算)(不分名次) |
学院级 |
学生评教前三名 科研排名前三名 |
5 |
注:学生评教结果以教务处反馈结果为准,科研排名以科技处公布结果为准。
七、不参加学院教学科研活动,严重违反教学科研规定,取消年度内各种评优评奖资格以及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的情况。
1.无故不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及各种竞赛
2.无故不参加各种教学科研会议
3.无故不参加系教研活动及观摩教学
4.因教学事故被学校、学院处理者
5.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监考者
6.未经批准擅自调课、请他人代课者
7.上课、监考迟到、早退严重者
8.一学期因各种原因调课时数达16学时以上者
9.调课未给学生补课者
九、其它事项
1.本办法中涉及的各种统计结果均以教学、科研秘书每次汇总结果为准。
2.因各项教学科研活动非常重要而且次数有限,故请假均以院长签字的书面假条送达教学、科研秘书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