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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保证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避免或减少教学事故的发生,并使教学事故一旦发生时得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认定和及时的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类别认定

1、教学事故的类别

凡违反学院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视为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分为:A(课堂教学)、B(作业及辅导)、C(考试与成绩)、D(教学管理)、E(教学保障)五大类。

事故按其程度分为:一般教学事故(Ⅱ级)和严重教学事故 (Ⅰ级)。

2、教学事故的认定

教学事故发生后由教务处、学院、教学系查实后按一次一表(教学事故记录处理表)作好详细记录,并通知教学事故责任人和责任人所在系。

教学事故记录表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系代替,教学系主任对本部门教学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应记为责任人。

教学事故由教学副院长核实后,公布存档。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1、教学事故责任人必须在两日内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检查。

2、若教学事故责任人为教师,按兰州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3、若教学事故责任人为非教师人员,按兰州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理。

 

 

 

 

附1:教学事故类别表

 

类别

序号

事故

级别

A、

课堂

教学

(含实

践与

实习)

1

教学无故缺课

​

2

未办理调(代)课手续,擅自调(代)课

​

3

上课迟到

​

4

提前下课

​

5

教师上课时BP机或手机发出响声

​

6

上课无教案

​

7

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室或实训(实验)室

​

8

上课期间吸烟

​

9

无故未按实训(实习)计划完成任务

​

10

实训(实习)期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

​

11

擅自更改授课计划或实习计划

​

B、

作业及辅导

1

未按计划布置作业及批改作业

​

2

不按规定辅导

​

C、

考试

成绩

1

试题泄密

​

2

考试内容严重出错,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

3

考试监考缺席

​

4

监考迟到、早退或监考不负责任

​

5

成绩登录出现错误

​

D、

教学

管理

l

因考卷保管不严而泄密

​

2

故意出具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籍成绩证明

​

3

过失出具与事实严重违背的学籍成绩证明

​

4

因排课高度失误造成班级无教师上课或学生无教室上课

​

5

调(代)课通知单未及时下达班级

​

6

漏订教材

​

7

考试安排出现重大失误,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

​

8

学生成绩统计出现错误,造成严重后果

​

9

学生成绩统计出现错误,未造成严重后果

​

10

教学值班人员未按时到岗

​

11

教学值班人员缺岗

​
​ ​ ​

 

上一条: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关于调整和解聘不胜任教学管理人员的暂行规定 下一条:学生评教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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