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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积极分子入党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积极分子的培训质量,法学院分党校制定以下规定:

一、分党校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纪律,自觉参加培训班的各项活动。原则上不准请假,有极特殊情况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分党校校长批准,事后补全所缺环节的学习方能参加结业考试。

第二条 学员在结业考试中,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学员需持相关证件按党校考试要求参加结业考试,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作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条 学员的最终成绩满分为 100 分,55 分为合格。由结业考试成绩、实践环节成绩和平时表现成绩三部分构成。实践环节成绩和平时表现成绩,由分党校负责考核。

第四条 分党校在结业考试结束 2 个月内完成阅卷和对学员的综合评定工作,最终成绩合格者(三部分成绩同时达到合格水平),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并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第五条 分党校按照本单位结业学员总数的 10%评选出优秀学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评优:

1. 全勤,综合成绩在 80 分以上的;

2. 各方面表现突出,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

3. 培训期间有特殊贡献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学员资格:

1. 集中学习累计旷课一次及以上者,早退视为旷课,迟到累计两次按旷课一次计算;

2. 没有参加讨论环节或实践环节学习的;

3. 结业考试作弊的;在校期间不得再进党校学习。

4. 不参加补考者、补考不及格的;结业考试成绩不及格仅有一次补考机会,并且只能参加下一学期补考。

5. 培训过程中如有代他人签到、代他人听课或代他人考试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代替者与被代替者学员资格,并且在校期间不得再进党校学习;代替者是党员的,要受到党纪处分;

6. 课堂言论举止不符合党校纪律要求,经提醒不改的;

7. 培训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结业:

1. 被取消学员资格者;

2. 综合成绩不合格者。

二、党课开班典礼及培训

1. 培训开班前动员会事项。及时给各班团支书下发积极分子动员大会通知;提前准备好大会PPT,安排部署好会场布置并进行会场签到工作;注意会场秩序保持;注意照片留存和简报制作(详见附件 1: 积极分子动员大会流程)。

2. 党课开班典礼事项。着装整洁,不蓬头垢面,不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会场内外不大声喧哗、嬉戏,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时刻维护积极分子的良好形象;服从学校组织部及党支部学生干部的管理。(详见附件 2:法学院培训要求)。

3. 党课培训事项。课堂上坐姿端正,认真听讲,认真记授课笔记, 不玩手机,不睡觉,不聊天;保质保量完成四次培训,两次分组讨论和两次社会实践,不随意缺勤、迟到或早退(详见附件 2:法学院培训要求)。

三、积极分子讨论

1. 会场。各组提前做好讨论的流程,确定讨论形式,并交纪检部检查;各组根据本组谈论流程、形式做好会场布置;会后清理垃圾并把桌椅摆放整齐;需要多媒体和音响设备的提前做好设备申请。

2. 纪律、发言材料、要求。讨论时要注意会场秩序,自觉遵守组长安排;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状态,不得玩手机或做其他与讨论无关的事; 谈论时不得大声喧哗,别人发言时,积极倾听,做好相关笔记; 发言材料要符合学生学习生活,不搞假、大、空,发言时做到脱稿; 讨论结束后,收取小组会议记录和讨论笔记,并布置课后作业。

3. 讨论内容。围绕讨论内容进行主题讨论,也可结合学习生活实际及时事政治展开讨论;组长可根据培训需要,进行培训内容的拓展。

4. 特殊环节。围绕主题内容进行团体辅导、小组演讲、分组辩论等特殊环节。

5. 总结。小组长就本次讨论做好总结工作,会议记录入员做好组长总结发言的记录;积极分子就两次讨论进行讨论总结,字数 3000 字左右(详见附件 3:积极分子分组讨论流程图)

四、社会实践

1.纪律。进行社会实践时要严格遵守组长安排;有急事要及时请假,做好记录,并做好下次社会实践安排;发现偷奸耍滑者,组长当场进行批评处理;不得嬉戏打闹,注意实践秩序。

2.要求。社会实践总共两次,实践时,要注意确保人身安全; 要确保通过实践,要有一份收获;维护好社会实践工具,不随意破坏; 围绕积极分子作用发挥,实践形式要多样;实践要见实效,不得单纯地走走形式、过场。

附件:1.积极分子动员大会流程

2.培训要求

3.积极分子分组讨论流程图

4.积极分子量化考核指标说明

5.积极分子量化考核表

 

 

  • 附件【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管理规定.docx】已下载次

上一条: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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