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2016年选调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选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我校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单位、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
3、应届毕业本科生须具备: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至报名时);②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四分之一;③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7月1日之前);④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
毕业
硕士研究生须具备以上条件中的①③④三项。
4、未受过纪律处分;应届毕业生无签约单位;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注意事项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各级学院校采取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院党总支根据选调条件审核推荐,于4月27日下午3点将《报考甘肃省2016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含Excel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办公自动化实名制“刘亚男”)和《甘肃省2016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纸质版手工填写一式两份)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同时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学校经过选调条件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甘肃省委组织部。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所分配名额按排名顺序报。送条件审核、公示不合格的不再另行补报。
4、甘肃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等进行审核。5月中旬,通过甘肃组工网和甘肃省人社厅网站公布审核结果,报考人员于5月19日9:00至5月22日8:00期间,通过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5月22日组织进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5、应届毕业本科生按照报考市(州)分别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选。不同市(州)之间不调剂,不补录。
6、被选调的应届本科生全部安排在所报考录用市(州)基层一线工作并向贫困县(市、区)倾斜。
兰州财经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