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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会】中共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兰州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5-10-23 09:09  

 

中共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文件

 

兰财大党发〔201545

 


 

中共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兰州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学校党委决定,201512月召开中共兰州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我校实际,经20151010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单位的划分

选举单位划分以党组织隶属关系为依据。根据学校党委所属下一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设置情况,全校共划分23个代表选举单位。

二、代表的条件

中国共产党兰州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较好地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能够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

(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业学习、校园生活、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

(五)坚持党性原则,具有大局观念、全局意识,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三、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中国共产党兰州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拟定为165名,约占我校正式党员总数的6.5%代表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以教师为主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41%左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代表占30%左右,管理一线干部代表占10%左右,学生代表占14%左右,工人代表占2%左右,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占3%左右。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上述比例要求和各选举单位所辖基层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学校党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别参加有关选举单位的选举。梁亚民同志在教辅科研单位党总支参加选举,傅德印同志在统计学院党委参加选举,巴建坤同志在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参加选举,王亦达同志在商务传媒学院党委参加选举,蔡文浩同志在金融学院党委参加选举,王必达同志在经济学院党委参加选举,王学军同志在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参加选举,丁汝俊同志在机关党委参加选举,殷国手同志在农林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参加选举。

四、代表选举办法和产生程序

出席中国共产党兰州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代表的酝酿、提名和选举,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选举单位根据学校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应选代表30%以上的比例,研究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附件3)。经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后,根据学校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按多于应选代表20%以上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名单格式参照附件3)。

(二)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各选举单位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内外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突出考察对象的党性修养、政治素质、思想作风、工作业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群众公认程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等重点内容。

(三)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完毕后,向党委组织部报送关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附件4-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4-2)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件4-3)。党委组织部根据选举单位报送的材料,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经学校党委同意后,对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批复。

(四)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获得学校党委批准后,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参加中国共产党兰州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选举结束后,向党委组织部报送选举产生代表的情况报告(附件5-1)、代表名册(附件5-2)和代表登记表(附件5-3)。

(五)批复选举结果。党委组织部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选举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基本符合要求的提请学校党委作出同意的批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召开中国共产党兰州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代表大会的基础和前提,是完成好代表大会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把代表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本单位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都必须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严格坚持代表条件、遵循工作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三)严肃纪律,加强教育。严肃选举工作纪律,对反映被选举人的有关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党委。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选举代表工作为契机,使全体党员普遍受到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中国共产党兰州财经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代表名额分配表

 

2.代表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3.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

 

4-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范例)

 

4-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4-3.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4-4.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的公告(范例)

 

5-1.代表的情况报告(范例)

 

5-2.代表名册

 

5-3.代表登记表

 

6-1.代表选举办法(草案)(范例)

 

6-2.代表选票

 

6-3.代表选举计票单

 

7.关于代表选举材料的填报说明

 

 

抄送:各院(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兰州财经大学学校办公室201510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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