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学科建设|本科生培养|研究生培养|学术研究|党建工作|学生园地|勇往职前|校友之家|下载专区
 
  热点文章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动态 >> 正文
详细信息
关于申报2014-2015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4-12-18 09:13  

   近日,甘肃省科技厅发布了2014-2015年甘肃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经科技处与省科技厅相关主管处室沟通后,将我校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3341”项目工程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社会投资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
兰州商学院科技处文件
兰商科字〔2014〕27号
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文化产业、军民深度融合产业聚集,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和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提供科技支撑。
二、申报原则
1.要按照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的要求,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地结合;
2.要按照三中全会关于转变职能,改革政府对科技创新的组织管理方式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3.坚持“创新机制、调整导向、突出产品、力求实效”的原则;
4.坚持科技惠及民生,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科技文化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三、申报说明
1.根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和省财政预算改革精神,科技厅对计划类别进行了合并,撤销创新引导计划和省属科研院所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原事业费项目),相关内容分别合并到科技支撑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与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创新平台由计划处统一受理。
2.各科技计划受理处室。
3.限项申报。为了减少项目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提高支持强度,科技厅在部分计划试行限项申报,请各项目申报人与科技处做好申报沟通工作。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申报新上项目。正在主持重点实验室、科技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团队、杰出青年基金及创新群体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以新申报1项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报要求
1.甘肃省科技计划通过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登录甘肃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计划管理系统”点击
进入“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经申报过甘肃省科技计划的用户,可继续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申报系统,第一次申报的请与科技处科研管理科联系,领取申报系统登录名和密码。
2.由于部分申报项目有限项规定,学校需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论证推荐,因此请申报者于2014年12月2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完成项目网上申报、提交工作。
3.申报者可登录“信息系统”进入“项目申报”中“项目跟踪”功能,查看“项目流程”状态, 如显示为“已推荐”,即可打印附有水印的申报书1式2份(A4双面打印,骑缝装订),经申报者本人签字后,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科研项目管理科。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倪鼎文
电 话:5252017
附件:2014年-2015年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6-2015 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