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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的预通知
2014-12-18 09:04  

   为进一步凝练我校科研特色,提升学校科研实力,促进国家级项目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发挥各单位项目申报的核心基础作用,希望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与组织论证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动员、组织工作,督促申报人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基础工作。
2.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辅导工作由各单位根据具体科研领域与方向,自行安排相应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聘任“飞天学者”的单位,要密切联系“飞天学者”,使其在本单位项目申报论证中给予重要指导。
3.国家自然基金申报辅导工作由科技处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兰州商学院科技处文件
兰商科字〔2014〕24号
4.此次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校、院(部)、系三级管理,凡是没有经过系、院(部)论证的申报项目,我处不予受理。
5.为提高项目申报的积极性,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给予高质量项目申报书撰写人适当奖励。
6.请各单位将组织申报、动员情况于2014年12月25日前报送科技处。
7.国家社科规划办与国家自然基金委正式下达申报通知后(估计元旦前后),科技处发布国家社科/自科申报正式通知,各单位按照要求报送正式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8.科技处组织专家开展最终论证后,达到申报要求的申报书将报送相关立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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