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学科建设|本科生培养|研究生培养|学术研究|党建工作|学生园地|勇往职前|校友之家|下载专区
 
  热点文章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验教学 >> 正文
详细信息
实践教学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2014-12-03 03:46  

实践教学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一、按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二、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凭医生证明休息)

三、一般情况不准请事假,若有特殊情况,须经系批准,持准休证明,经实习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岗。

四、迟到早退按教学实习考核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因重大事故造成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六、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小时,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超过两小时及以上者,由教学系批准。休假前须将准假证明交与实习指导教师,经同意方可离岗,否则按旷课处理。

七、学生在实习期以实习为主,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抽调,如因公确实需要,须经学院同意,否则按旷课处理。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6-2015 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