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商院发〔2008〕7号
关于表彰200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各院(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根据《关于设立“兰州商学院优秀教学奖”和“兰州商学院教学成果奖”的决定》(兰商院发〔2003〕80号)精神,经各二级学院(部)推荐、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以及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李振东等同志申报的22项教学成果获得2007年兰州商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详见附件)。
希望获奖教师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同时希望全校教师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为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兰州商学院2007年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教学成果奖表彰决定
抄送: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党委各部门。
兰州商学院学校办公室 2008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