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7届本科生的毕业实习指导工作,依据学校教务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具体指导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严格遵照执行。
一、 实习方式
本次毕业实习因学院校外实习基地今年安排学生集中实习有困难,经12月5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不再安排学院集中实习,学生本人自行联系实习单位。
二、实习时间
2016年12月-2017年4月
三、指导教师
依据鼓励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为学生指导毕业实习的精神,经学院讨论决定以下六名教师为此次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具体分班情况为
安占然(国际商务)、姬顺玉(国贸1班)、胡静寅(国贸2班)、姜洋(国贸3班)董兴志(贸经1班)、刘抒聪(贸经2班)
四、指导要求
1、按照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实习的相关规定》指导学生制定出详细的实习计划。
2、在12月25日之前对各指导班级进行正式的实习教育和安排以及辅导实习报告的写法。
3、2017年4月30日之前将指导各班学生的实习总结和批阅后的学生实习报告收齐并上交教学秘书。
五、实习课酬
根据学校对毕业实习的相关规定,为每班指导教师支付25学时课酬,统一记入年终津贴核算,特此说明。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6年12月14日